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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视巡察

利通区财政局党组关于区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通报(摘要)

稿件来源:利通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 2020-05-15 09:53:49

  按照区委统一部署,2018年10月31日-12月10日第一巡察组对区财政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19年1月8日,巡察组向利通区财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针对“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还有差距”的问题。在全区财政科技研发投入方面,将其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全额予以保障,确保全年科技研发投入比上年增长30%以上,带动全社会科技研发投入强度达到2%以上。并由局业务分管领导牵头负责,通过发送催告函的形式,严格执行项目类资金一月一催拨的要求,确保全区科技研发投入资金有序落实。

  2.针对“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还不够深入”的问题。针对“部门预算编制不精细、预算执行不严肃、出现资金结余现象”,我们积极履行财政监管职能,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加大预算统筹力度,强化各预算单位《预算法》学习培训和项目支出预算管理,进一步提高部门预算编制水平,使有限的财力更好地满足公共需求。并严格执行自治区财政厅关于预算执行进度管理规定,加强对部门预算执行进度考核,将预算执行进度与预算安排挂钩,督促部门提高预算执行率,保证预算执行科学、合理。2019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为90170万元,截至2月底,全区财政总支出42710万元,同比增长274%,预算执行有序进行。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086万元,同比增长254%;政府性基金支出9904万元,同比增长359%。

  3.针对“三重一大事项事先酝酿不充分”的问题。严格执行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和党组工作规则,进一步明确重大事项决策范围、议事程序、事后问责等工作要求,严格按照“确定议题、准备材料、会议通知、会议讨论、会议决议”程序进行民主决策,确保决策事项人人发言、事事表态,严禁个别酝酿代替集体讨论、会上通报代替民主决策现象,并如实记录党组会议记录,及时整理规范会议资料。今年以来,先后召开局党组会议7次,研究重大事项25个,各类事项决策规范有序。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4.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的问题。一是在理论测试方面,对答卷不认真、未按要求完成测试卷题目的干部进行通报批评,并严格理论测试有关要求,由局办公室安排专人对测试卷逐题批阅、量化成绩,对测试结果在局机关公示栏进行公示,督促干部职工提高学习主动性和学习成效。二是在学习内容安排方面,进一步强化干部理论学习安排的针对性和时效性,由局办公室定期梳理中央、自治区、吴忠市和利通区最新会议及文件精神,及时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干部职工理论学习计划,集中组织学习,确保各级党委、政府会议及文件精神传达到位、干部学习领会到位。今年以来,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5次,干部集中理论学习13次。三是在持续推进主题教育方面,结合“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载体,不断丰富教育方式,采取以领导干部带头讲党课、专题讲座、党支部集体学习等多种方式,组织党员开展集中讨论交流发言,做到讨论有主题、发言人、发言内容、发言记录。

  5.针对“党组班子成员学习笔记未按篇目要求自学”的问题。一是结合区委要求和财政工作实际,认真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干部职工理论学习安排,并严格按照计划有序执行。二是强化干部理论学习成效监督检查,每季度由办公室安排专人对干部理论学习笔记本进行查阅,对未按要求完成学习任务的干部职工进行通报批评,督促全体干部职工按时完成学习任务,切实提高参与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并明确要求局办公室对2018年度及以后的干部理论学习笔记本进行统一保管,确保相关学习档案资料有据可查。

  6.针对“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履行指导、组织、协调和抓落实的职责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局党组重要议事日程,严格落实《利通区党委(党组)意识形态责任制督查考核办法(试行)》,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压紧压实党组主体责任和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及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履行好把导向、管阵地、强队伍的责任。年初及时进行安排部署,严格落实每年至少2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要求,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并根据目标责任书规定,及时开展专项自查活动,形成自查报告,定期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二是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上级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有关重要文件,以及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等内容,列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干部职工例会学习的必修课,引导党员干部深入学习领会,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并适时举办意识形态、民族宗教政策专题培训班,邀请党校老师、专家开展辅导讲座,进一步深化对意识形态和民族宗教工作的认识。三是健全舆情风险评估制度、政务舆情回应等工作机制,完善网络舆情应急处理预案,及时调整局机关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推动形成党组统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各股室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确保宣传工作通畅有序,舆情反馈处理及时到位。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7.针对“落实党建工作责任不实,抓党建主业意识还不够强”的问题。一是认真开展党员冬季轮训工作。严格按照区直机关工委关于开展党员冬季轮训工作相关要求,拟定年度党员冬季轮训计划,从时间、内容、学时、参加人员、责任人等方面予以细化,并通过党组织书记讲党课、专题讨论、远程教育等形式,有计划地组织党员进行集体学习,提升党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党性修养。结合机关党建工作实际,明确专职党务干部,强化党务工作规范管理,及时做好冬季轮训资料收集、整理工作。2018年党员冬季轮训共组织集中学习14次。二是严格落实党员积分制管理。制定党员教育管理全程纪实手册,全程跟踪记录机关党员理论学习、职责履行、民生服务等情况。严格积分评定程序,安排专人负责,坚持实行“一人一册”“一月一记录”“一季度一统计”“一季度一审签(党员确认签字、支部书记审核签字)”“一季度一公示”。三是积极开展党员民主评议。结合年度支部组织生活会,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程序,对党员进行评议,并认真填写党员民主评议登记表,确保民主评议程序规范、档案资料完备。四是推进党员活动阵地建设。根据机构改革和办公场所分配情况,积极协调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落实党建活动用房,以实施“三强九严”工程为重点,以“以人为本、保障有力、支持发展、创新进步”为主题,打造“设施标准化、环境布置标准化、资料管理标准化”的党员活动室,积极组织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党建活动,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向心力和凝聚力。 

  8.针对“党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严格,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的问题。一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坚持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党员大会,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相关会议、文件精神,讨论相关事项,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坚持每月至少召开1次支委会,学习党的理论知识及相关会议、文件精神,研究讨论支部工作重要事项,分解、落实局党组安排的党建各项工作;坚持每季度上一次党课,通过邀请党校老师、安排局党组成员等方式,围绕党章党规党纪、党的方针政策、党建相关理论知识进行授课。今年以来,召开支委会议3次,党员大会1次,主题党日活动3次。二是及时制定民主生活会整改清单。2018年度局党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召开之后,局党组班子和班子成员针对存在的问题,逐条梳理,逐一制定整改措施,明确了整改期限,形成整改台账,并将整改落实情况按规定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接受党员、群众监督。三是严格组织生活会程序。紧扣2018年度组织生活会主题,围绕“组织专题理论学习、深入开展谈心谈话、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全面整改存在问题”五个环节,强化执行力度。特别是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环节中,全体党员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积极认真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达到了互相帮助、共同提高的目的,确保高质量召开组织生活会。同时,党务干部真实、全面做好会议记录,杜绝资料不完整现象发生。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9.针对“领导班子抓工作存在以文件落实文件的现象”的问题。严格落实党组成员分管领域领导责任,严格按照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主动分析研究,制定符合我区实际情况的、可操作性和针对性强的各类管理制度或规范性文件,及时印发至各部门、各乡镇,并督促抓好贯彻执行。

  10.针对“领导班子联系基层单位和服务对象不够勤”的问题。不断强化宗旨意识,认真落实工作调研制度,及时制定调研课题,党组班子成员对预算编制、乡镇改革、“三公经费管理等方面深入基层开展专项调研,针对涉及财政发展的各类问题,及时研究应对,形成调研报告,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依据。今年以来,党组班子开展专题调研2次,撰写调研报告2篇。

  11.针对“干部工作作风不实、不细”的问题。一是严格档案资料管理,由办公室负责,安排专人专柜对2018年度及以后的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文化思想、干部理论学习笔记本、相关工作纪实手册等档案资料进行统一收集、整理、归档、保管,杜绝出现丢失现象。二是结合全区档案管理培训,不断提升机关工作档案管理水平,确保档案资料内容准确无误。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2.针对“廉政分级约谈机制落实不到位,在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方面做的不够”的问题。一是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分级提醒谈话制度,党组书记定期对党组班子成员和各股室及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党组班子成员定期对分管领域干部职工进行约谈,确保全体干部职工每人每年被约谈1次,做到早提醒、早纠正,有效预防重点岗位的违纪违规现象发生。二是结合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认真落实《利通区财政局领导干部谈话谈心制度》,局党组班子成员与分管党员做到每年每人至少谈话1次,主动掌握党员干部思想动态,切实解决党员在工作、生活中的困难。今年以来,年度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16人次,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23人次。

  13.针对“对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还不到位”的问题。一是进一步规范机关考勤制度,严格落实上下班签到制,定期督查通报干部职工上下班纪律情况,由局党组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迟到、早退等违反工作纪律的干部职工进行约谈。二是严格执行《关于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病假人员工资待遇的通知》(吴人社(薪)〔2018〕109号)和《关于印发<利通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吴利党办发〔2018〕40号)有关规定,建立管理台账,做好病假、事假、产假等记录工作。三是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持续巩固“群众评议机关作风”活动及各类专项整治活动成效,着力解决机关“四风”问题新表现和“三不为”、机关干部精神状态不佳等问题,促进机关作风大转变、大提升。

  六、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情况方面

  14.针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强化党组主体责任,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年初及时进行安排部署,并坚持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局党组专题会议,学习党的重点理论知识和近期会议文件精神,传达重要工作动态,分析解决存在问题。二是严格按照区纪委要求,指定专人记录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全程纪实手册,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全程纪实手册由本人记录,并对记录内容明确填写要求,确保全程纪实手册记录规范、完整。

  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情况方面

  15.针对“扶贫项目前期摸底审核把关不严,资金支付效率不高”的问题。一是明确监管重点,严格按照区委关于扶贫领域专项治理工作安排,落实分工任务,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区本级扶贫专项资金结余结转、涉农扶贫资金整合、扶贫项目实施等方面开展督查,对存在的问题,强化跟踪问效,明确整改时限,督促各涉农单位采取有力措施尽快予以整改。二是加强与农业农村局沟通协调,强化扶贫资金支出管理,在严把资金审核程序、简化资金拨付流程的基础上,对上级专项资金在3个工作日内拨付,本级安排的项目资金按工程进度拨付,并督促扶贫项目单位加大项目实施进度,提高扶贫资金支出效率。三是开展绩效评价,将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情况列入绩效评价工作计划,制定更加合理的指标评价体系,不断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防范扶贫资金滞留问题发生。

  八、财务管理方面

  16.针对“财务审核把关不严、报销手续不规范”的问题。一是针对边巡边改反馈的公务外出、公务接待、培训讲课等财务报账手续不完备的问题,认真梳理,对号入座,及时要求相关人员补齐文件依据、接待公函、培训劳务费发票等资料并附相关情况说明。二是强化财务人员业务知识和专业技能水平教育培训,完善财务审核操作流程,对账务报销审批各个环节明确责任,重申纪律,提高财务风险防范能力。三是严格执行财务管理相关规定,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建设,定期进行“回头看”,堵塞管理漏洞,杜绝各类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及时向利通区财政局反映。

  联系电话:0953-2905605

  电子邮箱:ltqczhj@163.com

  来信请寄: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政府2号楼31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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